人才培养

山东大学密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批次)补充说明

日期: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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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本单位根据《山东大学2026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山东大学2026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现就第二批次新增硕博连读招生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密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两种方式。

硕博连读指从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

申请—考核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代码:083900,学术学位)全日制招生计划1人。

三、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山东大学密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批次)》(https://cse.sdu.edu.cn/info/1090/1135.htm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申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仅限在同一学位类型进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学术学位硕博连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硕博连读。原则上不允许跨类型转博,确因国家急需和拔尖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需提前联系学院,学院报备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后方可进行资格考试。

2.个人培养计划中的硕士阶段学位课程全部修完且成绩优良;

3.无不及格成绩记录;

4.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免修或成绩不低于7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8分;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

6.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须有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硕博连读公函;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8.符合培养单位或学科、专业的其它条件

四、报考程序

(一)申请-考核制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要求及材料审核等内容详见《山东大学密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批次)》(https://cse.sdu.edu.cn/info/1090/1135.htm)。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须填写以下申请材料后将纸质版于20265101700前提交至山东大学软件园校区教学楼三区414

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登记表》(尽量调整为一页,若为两页请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本院考生完善个人及报考信息即可,外院报考考生须由原单位完成政治思想表现的填写及签章)。

3.跨学科(院系)考生由招收导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大学招收跨学科(院系)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使用校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6.工程硕博士专项硕士研究生申请工程硕博士专项硕博连读,需征得联培企业及校内联培单位同意,并按照工程硕博士专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工学交替培养。资格考试前须将《山东大学招收工程硕博士专项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报送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审核备案。(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通过资格考试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三)考核程序、内容及方式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生需前往学院驻地山东大学软件园校区参加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考核前学院将对参加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予复试。

1.外国语和专业课考核

由学院负责组织,考核科目为英语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第三门考试科目,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在考核阶段进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有一科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成绩=(外国语考核成绩×30%+专业课考核成绩×70%×5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满分100分。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拟录取成绩,按照拟报考专业及报考导师的招生计划,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次,进行拟录取工作。

考核成绩当批次有效,招生单位如有剩余计划或新增计划,本批次未录取的考生若仍报考我院,须重新报名参加考核。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二)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自行联系当地医院(三甲以上)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给校内招生单位,也可在研究生入学后统一做入学体检。

七、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咨询方式

人:吴老师,丛老师

联系电话:1786097300917710201006

邮箱:cse_grad@sdu.edu.cn

QQ群:1091186847,验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后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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